根据市政府通知,城管局部分市级审批权力下移。自2021 年1月1日起,除市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城市管理领域事项的审批外,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许可、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和市区店招标牌备案改为区级事权。为了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市城管局窗口结合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做好许可事项移交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即日起将在窗口醒目位置张贴《泰城管发〔2020〕121号》文件,并对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政策。二是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区局及业务处室的联系和沟通,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平稳过渡衔接。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设为过渡期,在宣传相关政策的同时,正常受理已经下移的许可(备案)业务,并安排专人与区局联系,确保群众不空跑、不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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