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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令”实施已一年,兴城安静又清新
2019年12月1日,
我市实施了史上最严“禁放令”。
一年来,市禁放办严格落实禁放工作相关规定,将禁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7起,行政处罚37人,打消了极少数市民的侥幸心理,禁放成效明显。
又到年关岁末,对于英武派出所所长阮殿树来说,又是一个繁忙的年底。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去年12月1日“禁放令”刚刚实施时查处首例违规燃放行为时的一幕。
如今一年过去了,阮殿树表示,禁放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可喜的是,市民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转变,通过派出所和街道、社区的联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
一年来,在派出所日常巡查过程中,再未发现违规燃放行为。
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禁放令”的实施,对于从事环卫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感触非常深刻。
市环卫处工作人员说,“禁放令”实施前,对于进入垃圾中转站的垃圾都要进行检查,防止未燃尽的烟花爆竹火种进入垃圾池产生爆炸,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禁放令”实施后,再也没有这种担心了,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也减少了环卫人员的劳动强度。
对于禁放成效,广大市民最有发言权。家住新悦家园的王大妈感触颇深。她说,“禁放令”实施前,一大早总是被鞭炮声吵醒,尤其是过年过节期间,几乎是全天候燃放,吵得人睡不着觉。现在,再也没有这种烦恼了。
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朱克家介绍,一年来,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窝点,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尤其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警出动、严密值守、加强巡查,有效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人居环境改善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巩固来之不易的禁放成果,让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深入人心,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居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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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同巡 力促重点单位平安稳定
近几个月来,在兴化市大邹镇——泰州换流站及周边,总能看到一支着装整齐、统一佩戴红袖标的队伍,他们是大邹镇平安志愿者大队的一部分,是该地段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泰州换流站位于该镇渭水村,东临S231省道,是国家重点工程之一,他的稳定发展事关重大。59岁的老民警吴汉国是该单位所属警格的网格警长,长期以来,他以该单位安全稳定为已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建了一支由社区辅警、单位保安、热心群众等各方力量为一体志愿巡防队伍。他们不计报酬、热心为民,围绕时间节点,经常到该单位有针对性地检查督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定时不定时组织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确保电站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自电站运行以来,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的案事件,并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得到省市县,乃至国家电网公司充分肯定。(大邹派出所 吴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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