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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普法先行 力促违建自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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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7 08: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海陵区城管局城东中队防违人员巡查至东方花园小区时,发现该小区18号楼二楼露台突然冒出了一处“阳光棚”。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至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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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东方花园小区18号楼二楼自带露台,当事人在自家露台四周搭建了钢架,准备进行封闭,封闭面积20平方米。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要求其停止施工。

当事人现场以“房产开发商设计缺陷,存在高空抛物的安全隐患”等原因进行了申辩,不同意停工。执法人员现场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随后向当事人详细宣传和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明确告知当事人的建设行为属于违法建设。同时向当事人讲解了海陵关于快速处置新生违法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擅自搭建阳光房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在执法人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宣传解释下,当事人也逐渐意识到违法搭建的危害性,愿意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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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已将搭建的不锈钢架子自行拆除,一起违法建设的案件完美解决,城管部门节约了执法成本,当事人减少了损失。
今后,海陵区城管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普法先行,由被动执法向主动宣传转变,不断推进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助力美丽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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