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在街上
常常能看到一些三轮车
因交通法律意识淡薄
在自己的三轮车上违规装载
而昨天姜堰一小区门口就有人因此受了伤
昨天上午7时许,姜堰嘉和丽苑北门,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装载了长钢管的人力三轮车发生剐蹭,电动车摔倒骑车妇女受伤。
肇事人力三轮车停在路边,不到1米长的车厢板上斜绑了两根钢管,大约有四五米长。骑人力三轮车的是位老奶奶,钢管是她从附近工地捡来的。
当时,她停在路边拾捡别的物品,没想到钢管伸出的部分占据了路面。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一下子撞了上去,骑车妇女当场不省人事。
后经医务人员救治,受伤妇女转危为安,渐渐有了知觉,交警认定人力三轮车载物违规。据了解,这种事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有些人把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甚至自行车当成了货车,什么都装。
根据规定,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否则就属于违规载物。如果违犯,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