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旭晴率队到引江河进行调研,实地坐船对引江河进行了巡视并听取了河(湖)警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就全力推动河(湖)警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提出具体要求: 1 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是全力护航“一河一策”行动的保障,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的有力支撑,要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治水的“警务共同体”;
2要细化工作分工。涉水基础信息的收集研判、执法衔接的保障、重点部位巡逻守护、治理保护的宣传等工作要协同好相关部门,细化分工,积极协作,确保工作不脱节。
3要落实具体责任。严格按照“策应河(湖)长、属地管辖、分段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构建三级管理架构,实行对河湖的分级分段管护治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公安海陵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戚鹏,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城西街道领导张晋、王倩、许薇、黄成纲与有关社区乡贤河长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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