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车牌证手续, 凡是在今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 均可以延期60天办理上牌手续! 请市民错开目前的办牌高峰期, 不要扎堆办理。
3月28日, 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以下内容↓↓↓
一时间, 不少电动车上牌点排起了长队, 车主们纷纷赶在4月15日这个最后期限前, 扎堆给自己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上牌。
为确保广大市民顺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泰州市公安局决定延长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截止时间。
对凡是2019年4月15日前(不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限进行延期,从4月15日起后延60天。
特别提醒的是:2019年4月15日后(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不符合“新国标”,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特别提醒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时,车主需提供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因此,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上牌时,车主必须提供车辆增值税发票。如果该发票遗失,车主可以到购车店申请补开。如果找不到购车店,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
最后, 再一起“围观”下电动车各登记上牌点
交警支队电动车登记上牌点
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便民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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