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骑车打电话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导致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屡屡发生,而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理赔问题上:有不少人都认为,电动自行车一方是“弱势群体”,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责任多少都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据统计,2018年我省发生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死亡人数占总数的四成以上;这些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一方承担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近六成。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 骑车人负全责 时 间 2018年9月4日早7时 地 点 徐州市中山路与和平路交叉口
路口处,一辆电动自行车见南北方向绿灯直行的车辆不多,于是便沿东西向路段闯红灯横穿马路,在骑过道路中间隔离栏时,白色轿车发现电动自行车后,立即制动没有撞上,但旁边车道的棕色轿车因左侧有白色轿车挡住了驾驶人的视线,等看见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时,虽已采取紧急制动,但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上两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闯红灯的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逆行又分心 外卖小哥被撞还担责 时 间 2018年6月19日晚10时许 地 点 镇江市丹阳市城河路附近
一位外卖小哥为了赶时间而在机动车道上逆行,结果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倒在地。交警最终认定外卖小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老太逆向、闯红灯直插半挂车底 时 间 2019年3月11日晚7时许 地 点 苏州吴江318国道与常台高速连接线交汇处
半挂车在左转进入318国道时,一位老太骑电动三轮车逆向闯红灯驶来,驾驶人发现后立即刹车,但老太转弯时速度过快,还是一头栽倒在货车车轮之下。所幸事故仅造成电动三轮车受损,摔倒的老太并无大碍。经过民警调查,老太骑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逆行被撞飞 时 间 2019年2月25日下午1时 地 点 吴江开发区江陵西路与西塘河路口
监控显示,当时张女士沿江陵西路非机动车道逆行至路口时,撞上李某驾驶的轿车前右侧,由于惯性,张女士直接从轿车的引擎盖上翻滚两圈倒在轿车的前左侧,导致张女士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女士逆向行驶,轿车驾驶人李某右转弯疏于观察,负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骑车人减速慢行、停车瞭望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电动自行车一旦超速,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较大速度差,更易引发事故,加重事故后果。同时,车辆超速会降低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难以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电动自行车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路口等候时,通常至少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小编寄语: 不论是驾驶汽车还是电动自行车, 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都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 来源:江苏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