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有关中国移动员工唐洁的诈骗刑事裁定书。 唐洁,原兴化市移动公司戴窑分公司职员,虚构可以用提前2个月付全款预订的方式,以面值的9.6折至7.7折的低价,购买中国移动手机充值卡,但隐瞒了中国移动手机充值卡是以面值等价甚至高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自张应柏的真相,引诱受害人交付定金3843.98万,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88.48万元。 2018年1月以涉嫌犯诈骗罪被兴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案件回顾2012年7月至2017年5月间,唐洁虚构其可以用提前2个月付全款预订的方式,以面值的9.6折至7.7折的低价,向“泰州二妈”购买移动公司手机充值卡的事实,隐瞒其提供的移动公司手机充值卡是以面值等价甚至高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自张应柏的真相,引诱被害人胡某乙、袁某夫妇向其大量付款订购移动公司手机充值卡,并编造其将其中部分序列号不连续的“散卡”委托“王某”代为销售的诺言,拖延兑现其承诺的折扣,直至胡某乙、袁某夫妇多次向其索要拖欠的手机充值卡而案发。
截止案发,被告人唐洁共收到被害人胡某乙、袁某夫妇交付的订卡款合计人民币3843.98万元,向胡某乙、袁某夫妇交付移动公司手机充值卡合计面值人民币3755.5万元,造成被害人胡某乙、袁某夫妇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88.48万元。 法院审理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洁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唐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未退出的赃款88.48万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胡某乙、袁某。 然而,唐洁不服原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 唐洁申诉表示,其没有诈骗故意,仅是帮他人代购充值卡,其也是被他人所骗才造成被害人损失,其亦是受害者。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原审相同。对于唐洁所持“其没有诈骗故意”的理由不予采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骗人之心不可有! 防骗之心不可无! 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