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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驾驶员在泰州高速上这样一个小动作,被罚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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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09: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帮助儿子
反而害孙子被罚……


3月14日,民警在兴化收费站执勤执法中查处一起危化品运输车无押运员的违法行为。

11时10分,高速四大队民警在兴化收费站正常执勤执法时,一辆苏H08***危化品运输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车身脏兮兮,驾驶员看到民警后目光左右闪躲,似乎想逃避检查。




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
发现车上除驾驶员外,
副驾驶“押运员”为八十多岁的老人。
经过调查,
民警发现该危化品运输车运载油漆由淮安至东台,
副驾驶张某元是驾驶员张某杰的爷爷,
没有危货押运员资格
而该车押运员一直是驾驶员的父亲张某锋,
因家中有事,
张某锋便让其父亲张某元(驾驶员的爷爷)
顶替自己做该危化品运输车的押运员,
结果却连累了自己的儿子张某杰。



最终,

高速四大队根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对该危化品运输车所在的单位处罚2万元


高速交警提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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