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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车位锁是哪个部门批准安装的?是谁给了物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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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8 1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太阳升起”发帖:

目前市里面正在对多个小区物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治理,违规安装的车位地锁也进行了拆除。

近日发现玉龙花园的小区物业反其道而行,在小区内安装了大量的地锁。玉龙花园物业的行为是否合法,希望住建部门能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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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方为泰兴市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在泰兴为玉龙花园和滨河家园两个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其中玉龙花园住户1100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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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法分不同的情况
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了规定

一是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即开发商在开发项目前,经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此类车位、车库,在开发商开发后,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与当事人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和使用。
二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规划外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于属于规划外,且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较易形成属于业主共有的共识,属于业主共有。

这种现象在泰兴并非个例
小区内安装地锁现象是屡见不鲜
泰兴相关的职能部门该行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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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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