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成功执结了全市首例物业交接案件,最终敦促解聘的物业撤离小区,有效化解了两物业公司长期对峙、共同管理的僵局,维护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泰州某高档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委托原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但其服务质量长期受业主诟病,致业主维权纠纷不断。后经职能部门批准,该小区业主成立了物管会,并重新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 但原物业公司始终不愿撤离小区并对移交事项不予履行,两家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同时“开展物业服务”长达两年,严重影响了小区管理秩序和住户生活质量,引发业主多次上访。后物管会将原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双方合同解除,但原物业公司依然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未完成交接。小区物管会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收到小区物管会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当日立案执行,多次前往现场勘查,认真筹划执行准备措施。物业管理移交涉及原物业搬离无权占有的公共用房,一旦衔接脱档将严重影响正常物业服务。
对此,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由执行局副局长沈凯带队,采取分组分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迅速推进,张贴执行通知,限期腾空交房。实施团队研究制定了人性化执行方案,强化执行和解,减少冲突,先后组织三方三次“背对背”、两次“面对面”协调,法院牵头社区网格员和代理律师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消除双方物业公司对立情绪。最终,原物业公司同意腾空所占物业用房。
执行当日,气温高达37度,法院出动执行干警5人,司法警察5人,敦促当场交付了物业资料、监控室、电力用房等,移交过程行动迅速,腾迁井然有序。该案的快速高效执行,得到了小区业主和辖区群众的广泛关注,纷纷点赞肯定。
执行局局长李剑峰表示:“民法典颁布后,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有了新的预期,这次执行有力整治了物业管理乱象,实现了业主自治、社区协调、行政指导、司法维权的有机统一,为今后物业管理纠纷提供了维权样本。”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泰州百晓生」,搜索「tzbxs168」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