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
社会上一些餐饮形式不停变化着花样 其中甜品、蛋糕行业发展迅猛 而今天就有市民跟晓生吐槽的就是一家 老牌面包店 8月22日 海陵区海光片区的一位女士吐槽称 这家店真的不能去了 陆续充了千把块 没想到面包里面竟然加了“料”!
海光喜*露真不建议大家去了! 第一次买鸡腿面包,吃一半发现虫子,找了商家,让把吃过的没吃过的都拿去退掉,退的时候自己店里员工看了都作呕,更别提我吃下去了一半,不晓得有没有其他的被我吃肚子里。
退钱到很爽快的答应有事他们负责,拉肚子是从第二天早上开始陆续的拉不知道多少次,本以为都这么大人了拉个一天当清肠了,谁知道夜里拉,第二天继续拉,都是拉水,联系店员就这态度,我是知道你家面包有虫故意吃坏肚子来讹你们?自从发现有虫到现在一颗米还没进了,恶心反胃,我吃的进?
你们也可以当我小题大做,但是个人身体耐受力不一样,也许我身体较差,又碰上个变质生虫的面包,这是不争的事实,就当西米露帮我减肥了?我谢谢你们了。
善意的提醒各位,这家喜*露真不能去,之前陆续冲钱有千把块,现在发生这种事,已经有阴影了,最起码的去医院化验一下都不去,硬说我自己吃坏的,我要的是你们一个态度,现在,我知道你们的态度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收到保障。消费者吃到虫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 3、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要求索赔;
<食品安全法>148条也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泰州百晓生」,搜索「tzbxs168」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