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面对突如其来的民警,朱某有点发懵,民警告诉朱某其涉嫌一起盗窃电动车案。原来,前几天有人报警说电动车丢了,从监控视频上看“盗”走电动车的正是朱某。
16日晚上7点多,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口岸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包某报警,称其妻子当天下午去高港区金港中路的港盛农贸市场买菜,将一辆红色电动车停在门口,买完菜准备回家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找了大半天也没有找到,想想还是请民警帮忙找找看。
民警李俊杉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从监控中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在包某妻子将车停放离开后,现场就出现了一位身着蓝色短袖的中年男子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不一会儿,男子很从容地开锁将车骑走了。通过视频追踪,19日,办案民警李俊杉锁定“嫌疑人”朱某,并从其家中将其带到办案中心询问。
面对民警的讯问,朱某有点发懵,坚称自己并没有盗窃电动车,只是借朋友的车去进货了,并在8月18日把车还给了朋友,钥匙也归还给了朋友,还将朋友的联系方式提供给民警,办案民警经过核实,结果确实与朱某所说一致。
经了解,原来朱某是做水产生意的,因为面包车送汽修厂检修了,当天早上向朋友借了电动车去农贸市场进货,下午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两辆同款的电动车,朱某分辨不清哪个是朋友的车,又因包某家的电动车车锁损坏,而朱某朋友的电动车钥匙恰好能打开包某家的电动车,阴差阳错导致了这起乌龙“盗窃案”。
随即,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核对车辆后,领回各自的车辆,电动车“失而复得”让包某一家很高兴,朱某则因自己的失误而虚惊一场。 图文来源:紫牛新闻(扬子晚报网) 新闻参与:通讯员(钱翠翠、贾宏伟) 记者(王国柱)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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