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泰兴市2020年度第2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泰)地呈字[2020]第3号泰兴市2020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我市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分界镇长生社区、七贤村,根思乡根思村、双港村、双联村、乡集体,广陵镇顾周村、广陵居委会、季圩村、木行村、禅师村,河失镇河头居委会、司马村,济川街道张庄村,曲霞镇曲霞村、镇西村,姚王镇封垈村、毛庄村、石桥村、王家堡村、新镇居委会,张桥镇常巷村、匡庄村等地区的15.902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0.002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8036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6.708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9023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13.8542公顷、补充占用可调整地类0.2126公顷、补充占用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0.1365公顷,合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4.2033公顷(含补充水田规模10.7212公顷)。请你市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你市要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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