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考证的小伙伴注意! 一大批职业资格将取消! 人社部发布通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今年年底前,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资料图(视觉中国) 通知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人社部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有关政策的解读》中指出,推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过去的职业资格评价改为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是放权给用人主体和社会,主要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等公共服务,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和服务工作。
我国自1994年实施职业资格制度,二十多年来,职业资格制度不断发展并逐步完善,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社会对此反应强烈。 因此,2014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知还明确,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来源:中国政府网、人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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