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泰州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9753|回复: 0

愤怒!育有4名子女,这位81岁的泰州老父亲却没人要

[复制链接]

1000

主题

1071

帖子

3149

积分

积分
3149
发表于 2020-8-3 14: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然而

在姜堰法院顾高法庭

却发生了这样一幕

三名子女无视法庭纪律

将八旬老父独自丢弃在法庭......




百善孝为先


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朱某今年81岁,育有两子两女,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目前寄养在养老院内。四名子女均已成家立户,家庭经济条件良好,却因原告的赡养问题产生分歧,经司法所、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四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142900h2o0m0sgtszm3z00.jpg

本案在村委会巡回审理之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四被告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初步达成调解意见:由四名子女每人轮流赡养老人三个月,2020年7月23日,法庭通知四被告前来确定调解方案,然而朱某的小儿子和两名女儿在大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雨擅自将行动不便、眼花耳背的八旬老父从养老院接至顾高法庭。

在调解过程中,三被告直接表达了不同意调解方案,随后三被告无视法庭纪律,不听劝阻,同时离开法庭,驱车扬长而去。在后期电话联系中,被告拒不将老人带回家,随意法庭处理。

鉴于三名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姜堰法院对其作出各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142900ott6z1x3za36z8aw.jpg




法官提醒


赡养老人本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不仅源于法律的规定,更源自血浓于水的情怀。在子女年幼时,父母无私抚养、照料,当父母年迈时,子女则应悉心照顾、关怀,这是无需多言的人伦道义。

将老人“丢弃”在法庭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若后果严重,还将涉嫌遗弃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大泰州综合整理自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大泰州」,搜索「gtz0523」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4-12-28 16:22 , Processed in 0.10430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