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交警蜀黍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进行处罚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依法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20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让我们再一起康康 群众关注的 重点问题
要戴哦。 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都要戴安全头盔 蜀黍,我15岁了,想骑电动自行车去万达玩,可以吗?
不可以。 条例规定:年满16周岁才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
我今年16周岁了,那我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带上弟弟吗?
不可以。 条例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不可以。 条例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在选择头盔时: 1、选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2、正确选择适合自己头围大小的头盔 3、戴上头盔时一定要系好卡扣 你的头盔准备好了吗
明天 让我们一起聊聊 《电动车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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