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警蜀黍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心存侥幸之人! 下面这俩“醉猫”真是自作聪明! 6月4日20时48分,李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万桥路口时被交警拦下。交警在检查中发现李某驾驶的机动车未登记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在交流的过程中,李某一直与交警保持距离,并不时地查看手机。交警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1mg/100mL,系饮酒驾驶,交警当场对李某进行安全教育。
21时08分,张某驾驶号牌为苏ML**07的小型普通客车同样在万桥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这时,还在一旁接受交警安全教育的李某赶忙凑了过来。 张老板,不是说了等我电话再走的吗?我还没给你打电话呢! 左等右等,你都没打电话,我以为没什么事,就开车出来了,唉...... 原来, 张某和李某晚上在一起吃饭。 席间,两人喝的并不多, 但又担心路上有人查酒驾。 于是, 李某就自告奋勇向朋友借了辆摩托车 到附近先“探探路”, 不料被当场查获, 还没来得及电话通知, 张老板就“自投罗网”了!
目前, 李某因酒后驾驶依法作出了处罚。 张某因醉酒驾驶, 被交警依法带至泰兴市中医院抽血。 交管部门将根据血液检测结果 依法对驾驶人做进一步处理。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别拿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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