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户没有交电梯费,被物业停用了电梯,这样的事经常听说过。但多收了业主三年多的电梯费,他们却不吱声了。而现在业主提出了质疑,他们却把业主的电梯停了。 业主去询问停的理由,物业说,必须按照原来的费用缴纳,不交就不让你坐电梯。质疑他们多收了,他们给的答复是:他们从2014年拿房,交了不止一年了,不合理去向业委会投诉,或者找他们的律师。
至于,这位业主应该不应该交双份的电梯费,我把这位业主的情况向大家通报一下。
投诉的业主住在香颂小区,物业服务是苏铁物业承接的。当初选房子选的是顶层也就是18层,19层当初也被开发商卖给了业主。
为什么,香颂总层数会有20层?因为这样做,19层也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价进行销售。所以我们看到的房产证上玩的这一出,他们把18和19层的面积写在一起,业主反馈说。
这是一种卑鄙的手段,但没有办法。所以,我们看到香颂小区的电梯只安装到了18层,也就证明了18层是住户的顶层。
为什么电梯没有19层呢,大伙可以去脑补一下,本文不作解释。
那么业主投诉电梯费多收了,对不对?按照公共能耗用电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标准。各单元公共用电的计算方式: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计算公式是: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业主反馈:我家18+19层是一户住户,不存在两户以上住户公用的情况,业主家庭人口4人,二个大人两个孩子,跟大多数家庭机构是一样的。 物业费按照面积计算大家都明白,但物业费不包含电梯费用。你香颂没有到19层的电梯,我也从来没有使用过。我为什么要交两份费用?我一户住户,交一份电梯费,合情合理合法,香颂连19楼都没有门栋号牌,凭什么多收?中午,我和物业行业协会对接,协会将业主的投诉反馈给物业。物业的答复是,以前都是这样收的,现在还是这样收。物业声称是和业主的儿子沟通过了,经过他的同意。我联系业主,反馈情况,业主诧异,声明,他的儿子才上小学一年级。协会反馈,业主如果有质疑,请到物业去协商解决,他们负责安排人接待。 据狗主了解,电梯用电计量标准并不统一。有的小区是均摊收费,有的小区按户收费,也有的小区是按面积收费。那么香颂的这户按照面积收费合理吗?可以按照面积收,但也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不代表合理就可以多收。首先,收费购买服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没有到达19层的电梯,却收这19层的费用,有点站不住脚。业主在交了18层的费用后,享受到达18层的服务。没有服务或价值交换,你凭什么收费?房产证上18楼和19楼如果是分开来的,那就必须要缴费不同楼层的电梯费。但这个19层就是个奇葩的产物,既不好单独出售,又不好单独成为楼层,连规划的图纸上都没有作为独立的单元户。你凭什么收费? 你捆绑销售也就算了,你让业主来多年来承受这样的损失,业主提出质疑也是应该的。最后,还是一句话。收,你也权可以收,但你收费方要提出服务的证明!否则业主可以拒付这笔糊涂账。还也,老百姓的钱都是汗水钱,我们提倡明明白白消费。也希望香颂物业认真对待业主的诉求,不是什么事就踢皮球,扔给业委会或拿法务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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