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兴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相关部门来函报称,市新区几处工地施工现场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求予以查处。接到案件移送函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处理中心第一时间对上述几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对比来函线索内容以及通过和现场负责人的沟通了解,发现违法事实确实存在。
经调查取证,上述几处小区施工方未对场地内堆存裸土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施工方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十万元的罚款。 当前,全市上下正致力打造“水清、绿透、文昌、城秀”的生态旅游城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加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也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上述几处施工工地却仍存在裸土未覆盖的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拳出击,依法开出高价罚单,坚决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说“不”。 来源:兴化微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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