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和车驾管工作实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有序调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安排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对全市各考场在考试期间的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经报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意,4月7月起我市率先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并于4月15日全面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人员测温、消毒等防护检查工作。
办理业务须知:
一、请群众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祥泰码”绿色健康码,同时配合体温检测和活动轨迹查询。排队等候间隔保持一米以上,减少肢体接触和公共物品接触。
二、窗口业务实行“实名制”办理,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三、请按预约时间到场,避免因提前到场造成人员聚集,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有序、分批进入大厅、考场等场所。
四、驾考业务咨询电话:0523-86905279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