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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
人员实行人事人才激励措施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精神,激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人才激励措施。
政策措施激励对象
主要指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并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包括:
1.参加市统一安排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我市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从事疫情医疗救治、预防控制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兴化市级党委政府以上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医务、疾控、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一)提供职称评审政策倾斜
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在量化评审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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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市内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从事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确定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
3
因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推荐上级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推荐上级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兴化市级党委政府以上或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二)提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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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定点诊疗、疾控、防疫等事业单位,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增设的岗位全部用于聘用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畅通优先晋升聘用岗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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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晋升时应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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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兴化市级党委政府以上和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可结合平时表现,根据实际破格(越级、缩短任职年限)进行岗位晋升;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
(四)开辟事业单位编制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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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医疗救治、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兴化市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可在编制范围内直接办理进编手续。参加市统一安排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定向招聘的办法,招聘入编。
(五)提供人才项目倾斜及高层次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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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省“333工程”、泰州市“突贡专家”、泰州市“311工程”等泰州市级以上人才工程、科研项目、荣誉表彰中予以倾斜;在选拔评审兴化市“313工程”、科研项目、青年科技奖等兴化市级人才工程、科研项目、荣誉表彰中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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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高一等次享受兴化市高层次专家人才服务保障,并在疫情结束后,适时提供健康体检、集中休养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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