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在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级安排部署,履职尽责,坚持“两手抓、两不误”,认真做好各领域、各条线民政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和防疫安全,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
二、必须服从组织管理,遵守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居住小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不服从、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管理。
三、必须严格请示报告,疫情防控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泰州,确有需要离泰的须经局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人教处备案,返泰后要主动登记、服从相关安排,严禁隐瞒、迟报本人及家人外出史、接触史和身体状况。提倡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基层的工作联系,确有需要到各市(区)督查检查业务工作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报局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督查检查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禁层层陪同、建台账、搞留痕。
四、必须约束“八小时外”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娱乐、聚餐等群聚性活动。
五、必须坚决抵制散布谣言的行为,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途径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
泰州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