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泰州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9079|回复: 4

恢复营业!海陵区发布重要通告!

[复制链接]

435

主题

972

帖子

2386

积分

积分
2386
发表于 2020-2-21 10: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陵区发布重要通告

泰州市海陵区

关于有序推动服务业

恢复营业的通告

(第13号)

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做好服务业恢复营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复业范围

1. 许可复业范围:超市、农贸市场(限农产品、副食品,不含活禽交易)、便利店、杂货店、五金店、烟酒店、茶叶店、熟食店、粮油店、蛋糕店、水果店、花卉店、药店、理发店、洗衣店、农资店、办公用品店、眼镜店等店铺和通信器材、电脑、劳保用品、燃气具、车辆销售维修清洗等经营单位,以及物流运输、金融证券、人力资源、检验检测、房产中介、广告租赁、会计审计、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等服务业企业。

2. 暂缓复业范围: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单位的堂食,各类专业市场(不含农贸市场),浴室、足浴店、美容保健场所、游泳场馆、健身场馆、影剧院、图书馆、书店、游乐场馆(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等)、线下培训机构、寺庙宗教场所等密闭空间内人员近距离接触时间长的场所;其他易造成人员聚集的经营单位。

3. 须经审批单位: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


二、规范复业流程

1. 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复业的审批,参照《海陵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告》(第6号)的标准和流程执行。

2. 其他经营主体,扫码登录“海陵区服务业疫情信息上报平台”注册后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报属地镇街园区备案,方可正常营业;审核同意后,经营主体通过平台生成本单位员工及顾客二维码,并将二维码打印后张贴在场所醒目位置,督促进店员工和顾客扫码登记身份信息。


三、落实防控要求

1. 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 加强人员管控,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场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未戴口罩、不测体温者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如有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园区并拨打120。要控制人员总量,加强人员疏导,拉大间隔距离,严防人员聚集。

3. 保持环境整洁,加强场所通风,开业前、结业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电梯间、电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提高消毒频次。

4. 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 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区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必须加强监管,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责到位。


四、倡导社会监督

疫情防控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市场经营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6222616、12345。

此前服务业复工复业的有关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施行。


海陵区服务业疫情信息

上报平台二维码

103118mrntnripnitnn8l8.jpg


泰州市海陵区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泰州其他地区公告如下


姜堰区

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营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确定营业场所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全面停止营业的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洗浴、公园、体育健身场馆、棋牌室、线下培训机构等场所,以及综合商场、各类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堂餐类)、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暂缓恢复营业。除上述经营场所外,其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自2020年2月18日0时起可有序恢复营业。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 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经营单位要尽量减少在店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市外返姜堰人员上岗从业。要劝导市外从业人员暂缓来姜,对确有需要的市外返姜堰人员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2. 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场消费者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形成记录,发现发热症状人员,须立即拨打120;经营场所必须做好定期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确保整洁卫生。

3.提倡新型消费方式。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直接接触,提倡减少进店消费、减少接触服务和接触支付、减少排队扎堆。严禁商品促销等可能导致人员聚集的经营行为。


三、加强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

1. 由经营单位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所在村(社区)初审、现场核查后,报属地镇(街)审核备案,方可正常营业。

2. 连续经营单位也要参照本通告要求,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3.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城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镇(街)做好宣传落实工作,指导、帮助和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防护管控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对未能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其停产停业。


泰州市姜堰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103118ze4ltgg19eymlyee.jpg


高港区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允许沿街商铺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现就沿街商铺恢复营业有关事项规范如下。


一、明确复业对象范围

(一)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继续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禁止复工、复业,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1.大型商场(红星美凯龙、义乌大市场),大型综合性超市的室内商业街(大润发商店街),除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外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以及服饰、渔具、黄金珠宝、家用电器等商品销售场所。

2. 美术馆、图书馆、书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房、影院、剧场、洗浴、足浴、网吧、酒吧、KTV、游乐场、棋牌室、彩票销售网点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休闲场所,以及汽贸、租赁、家政、人力资源、校外培训、诊所、婴儿护理、美容保健、室外摊贩、宠物医疗等其他居民服务场所。

3.其他通风不畅或无法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场所。

(二)有序放开部分民生服务和生产性服务行业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必须扫码登录“高港区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主动申报后复业。复业后须每天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非封闭商业街的杂货、生鲜、果蔬、食品(含母婴食品)、茶叶销售、烟酒、眼镜、文印、洗衣、广告、通信器材、电脑、家居、理发、花卉、维修等独立商户。

2.不设堂食、仅提供打包、外卖、配送服务的餐饮单位(如餐馆、茶社、糕点店、卤味店、奶茶店、咖啡馆等)。

3.商业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从业机构,知识产权、检测计量等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邮政快递、仓储物流、农资销售等提供生产性服务的单位。

4.其它商铺在确保空气流通、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复业。


二、明确复业防疫标准

1.规模以上服务业商贸企业防疫标准暂时按照《高港区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指导意见》(泰高肺炎防控办〔2020〕6号)文件执行。

2.落实商户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好必须的防控物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

3.从业人员须为本地人员;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缓来泰,不得从业。其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泰州市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入泰的通告》(第9号)要求。经镇街同意解除隔离后方可上岗。

4.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入商铺的市民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不戴口罩、未测体温者不得进场。

5.活禽宰杀、贩卖光禽等特殊行业不得复业。

6.熟食零售行业加强卫生安全,只能提供外卖服务,不得提供堂食服务。加工人员必须佩戴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口、眼、鼻等。

7.每天对店内进行全面消毒,做好卫生清洁及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做好垃圾分类。

9.商业经营不得出现人员聚集,购物市民较多的,必须在店外排队,确保人与人之间距离1米以上。

10. 连锁社区便利店、生鲜超市和餐饮外卖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食杂店、烟酒店等单位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其他准许经营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过18:30。


三、明确复业申请流程

沿街商铺复业向属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按复业防疫标准严格审查,达到标准后,统一向镇街报备。同时各经营场所(含大型超市、连锁超市门店、生鲜便利店等前期未关闭场所)均需扫码登录“高港区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注册后生成本场所二维码。


四、明确疫情防控责任

(一)明确主体责任

1.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体系建立、平台申报、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各经营场所要有效控制人员总量,进行人员导流,拉大排队间隔距离。大力推行购物电子结算,禁止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和聚餐服务。

(二)明确属地责任:各镇街履行属地责任,牵头组织监管巡查。社区网格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明确监管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分局、城管局等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积极协助镇街监管,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四)明确社会监督:疫情防控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市场经营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商务局(0523-86966036)、市场监管局(0523-86905196)、城管局(0523-86967611)。

103118i7ff2fa2obao52uz.jpg


靖江市

经研究,决定科学有序推动靖江市民生服务行业复工复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可恢复营业的民生服务场所:

生鲜、果蔬、食品、烟酒、农资、办公用品、眼镜、通信器材、电脑、花卉、劳保用品销售;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燃气具销售修理以及理发、洗衣、广告、文印服务等。


二、暂缓营业的行业单位及场所:

1.大型商场卖场(文峰大世界等),商业综合体的室内商业街(泰和国际城、上海城等)。

2.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月星家居广场、红星美凯龙、富海新世界商贸城等)。

3.餐饮单位(仅提供外卖、配送服务的除外)。

4.图书馆、书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房、影院、剧场、洗浴、足浴、网吧、酒吧、茶座、KTV、游乐场、游戏室、台球室、棋牌室、体育馆、游泳馆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休闲场所,以及房屋租赁中介、家政、社会培训、婴儿护理(月子中心)、美容保健、宠物医疗等服务场所。

5.其他通风不畅或无法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场所。


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业主体防控责任

各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体系建立、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1.未佩戴口罩者一律禁止入内。

2.场内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

3.有效控制场内人员总量,不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4.推行购物电子结算。

5.原则上使用本地员工,外地员工应为一直未离靖或来靖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


四、各地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市场监管、商务、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文体旅游、教育、人社、住建、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防护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


五、其他未及事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管控措施等相关规定。


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靖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103118vxmc5m5gricr6x6x.jpg


泰兴市

2月17日,泰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有序推动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告》,就泰兴市服务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做出如下通告: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禁止复工、复业

1.大型商场(鼓楼商场等),商业综合体(万达、吾悦等),大型综合性超市的室内商业街(大润发商店街、大润发流行百货、大统华商店街、金泰服饰城等),除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外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以及服饰、渔具、黄金珠宝、家用电器等商品销售场所。

2.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书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房、影院、剧场、洗浴、足浴、网吧、酒吧、KTV、游乐场、棋牌室、彩票销售网点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休闲场所,以及汽贸、租赁、家政、人力资源、校外培训、诊所、婴儿护理、美容保健、室外摊贩、宠物医疗等其他居民服务场所。

3.其他通风不畅或无法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场所。

要求:

以上行业单位及场所继续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禁止复工、复业。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部分民生服务和生产性服务行业有序开放

1.非封闭商业街(含泰兴商城、昌建广场等)的杂货、生鲜、果蔬、食品(含母婴食品)、茶叶销售、烟酒、眼镜、文印、洗衣、广告、通信器材、电脑、家居、理发、花卉、维修等独立商户。

2.不设堂食、仅提供打包、外卖、配送服务的餐饮单位(如餐馆、茶社、糕点店、卤味店、奶茶店、咖啡馆等)。

3.商业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从业机构,知识产权、检测计量等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邮政快递、仓储物流、农资销售等提供生产性服务的单位。

要求:

以上行业单位及场所必须扫码登录“泰兴市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主动申报后复业。复业后须每天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03118lwcbpbrwsz8lo0dj.jpg


兴化市

关于有序推动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第11号)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兴化市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有序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现就兴化市服务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场经营主体防控责任
1.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体系建立、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各经营主体必须使用本地员工,外来员工暂缓来兴。外地业主进入兴化,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入兴的通告》(第9号)要求。
3.各经营场所要规范落实体温检测、定时消毒等防控要求,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入内。
4.各经营场所要有效控制人员总量,进行人员导流,拉大间隔距离。大力推行购物电子结算,禁止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必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责到位。

二、有序恢复部分民生服务业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需有序恢复营业,确保通风效果好,防疫措施实。
1.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超市(在落实消毒、通风、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自行调整营业时间);
2.便利店、水果店、蔬菜门店、生鲜专卖店、杂货店、烟酒店、蛋糕房、五金店、小理发店、洗衣店;
3.广告租赁、检验检测、会计审计、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等服务类企业;
4.房屋网上销售企业、房屋销售中介。

三、继续加强重点人员集聚场所管控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禁止复工、复业,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1.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
2.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3.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4.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保健、宠物医疗;
5.体育及健身机构;
6.旅游景区、旅行社、农家乐;
7.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提供在店就餐等聚餐服务,外卖、打包、配送除外);
8.农村自办宴席;
9.其他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场所。

四、大力倡导社会共同监督

疫情防控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市场经营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80791197。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8日施行。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103118io681zh1x6xi169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68

帖子

715

积分

积分
715
发表于 2020-2-21 12: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上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79

主题

3351

帖子

9799

积分

积分
9799
发表于 2020-2-21 16: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一定不能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15

主题

2649

帖子

7453

积分

积分
7453
发表于 2020-2-21 16: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发店居然给开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2

主题

600

帖子

1593

积分

积分
1593
发表于 2020-2-21 21: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等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5-1-1 10:43 , Processed in 0.09002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