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以及《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暂停市车管所本部、汽车城、塘湾、城东、高港车管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全市各考场、各县(市、区)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警保、警银、警邮代办点等车驾管业务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已经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tzs.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车管所会与您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以及考试业务。
四、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五、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及时另行公告。
近期需要办理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tzs.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办理。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请拨打0523-86326815进行电话咨询,考试业务拨打0523-86905279进行电话咨询。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