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岁末, 又到了农民工兄弟结算一年辛苦、 带着满满收获与家人团聚的时刻。 然而,随着年关的临近,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也大幅增多。
靖江法院孤山法庭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积极妥善处理了多起欠薪纠纷, 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网络配图)
2019年5月,周某雇请了13名民工在安徽等地从事工程劳务作业,工程结束后工资却一直拖欠未发。13名民工诉至靖江法院要求给付拖欠工资。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王佳伟不顾怀孕不适的身体状况,多次电话联系周某要求其回靖解决此事,但周某均表示在广东做工程没有时间。
考虑年关将近,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尽早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王佳伟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周某沟通,最终周某同意在春节前支付工资。 然而,在签字确认时周某却又临时反悔,找各种理由拒绝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孤山法庭副庭长孔浜接手该案后,立刻与周某取得联系,并详细告知其拖欠民工工资不仅会影响其个人的诚信度,导致以后在招投标、银行贷款、生意合作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失,严重的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周某最终意识到了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性,立即签署了调解笔录,并表示一定在春节前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袁某系包工头,2018年9月雇请了6名外省民工至山西从事工程。工程结束后,袁某未支付工资亦未出具欠条,而是用账本记录了工时,之后袁某支付了部分工资,但还有部分工资迟迟未付。
6名外省民工诉至靖江法院,孤山法庭法官助理黄倩云接手该批案件后,发现袁某并未出具欠条,随即立刻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耐心细致组织双方对工时及工资标准进行确认,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拖欠的工资数额。
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0年春节前付一半工资,余款年后6月底付全部付清。 毛某成立了一家公司,经常在外承接工程。2018年,毛某雇请了3名农民工从事一项工程,但结束后毛某未支付工资,该3名农民工遂诉至靖江法院。
驻孤山法庭人民调解员戴乔林深入研究案件后,从原告口中得知了工资给付问题实际都是毛某丈夫做主。戴乔林遂多次与毛某丈夫电话沟通,毛某丈夫表示其一直住在外地,没有时间回靖。
见毛某丈夫始终逃避问题,戴乔林耐心释法,反复向其讲解国家关于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的法规政策。
最终毛某与其丈夫终于答应至孤山法庭协调此事,后在法官助理刘江昆主持下,毛某与3名农民工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约定春节前先给付一部分款项让农民工可以回家过年,明年8月给付剩余全部欠款。
近年来,孤山法庭始终坚持用法律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耐心化解纠纷,把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自己的辛勤付出,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誓言。
马云曾说过一句话, 不论什么时候 ,员工都要放在第一位。 可偏偏总有黑心老板想着欺压员工, 变着法的拖欠工资、克扣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是法律保障的空白;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管、维权机制;三是打工者法律意识薄弱,缺乏维权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应,在与兼职单位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资发放等问题的时候,不妨利用手机或录音笔录音。亦或可以事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起草简易合同,要求兼职单位签署。 首先,可以及时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后, 小编还想提醒大家的是: 在和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 一定要注意口头协议录音 或起草简易书面协议, 以便在万不得已的时候, 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