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3点多,姜堰区淮海西路鸿杨华庭3号楼,不知谁高空抛物引燃楼下3层陈女士家阳台上晒的棉被。幸好陈女士的女儿在家做作业,果断灭火。
41岁的陈女士老家住姜堰三水街道江村村。当天下午,陈女士回老家做包子,留着女儿钱欣怡在城区家中做作业。钱欣怡就读省姜堰中学高中一年级,计划3时15分打开电脑上网学习“空中课堂”。陈女士知道女儿上网学习的时间,打电话提醒女儿,“上网之前,先收了阳台上的棉被。”
当天下午3时15分左右,钱欣怡起身准备去阳台收棉被,看到空中飘下烟头等杂物,紧接着,棉被上冒烟起火。钱欣怡随即冲过去,打开玻璃窗,果断脱下上衣,扑灭火苗。虽然棉被烧了脸盆大的焦疤,但未能造成大的损失。
钱欣怡打电话告诉母亲发生的一幕,说,再晚几步后果不堪设想。陈女士接到女儿电话,报了警。 姜堰三水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挨户走访楼上人家,均不承认高空抛物。民警联系物业人员,做好小区宣传工作,告诫广大住户,禁止高空抛物,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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