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
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辖区噪声实施严格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建筑工地每日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晨7时施工作业,抢险、抢修作业除外。考试期间(1月11日、12日)24小时禁止施工。
二、考试期间考点(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
三、我局考试期间将进行现场巡查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对发现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类噪声,请拨打生态环境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69、13775712369。
特此通告。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