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小伙梁某在清理工地宿舍时,意外发现了两桶像是白酒的液体,随后送给了工友陈某。
梁某出于面子,对被害人陈某宣称说,这是老乡送的高度白酒,价值不菲。
陈某加入杨梅,自制成了所谓的杨梅“酒”,今年6月28日,陈某与朋友鞠某、丁某等人打开饮用,结果陈某当场死亡。
经司法鉴定,死因是甲醇中毒。这两桶液体实际上是梁某之前的同事张某,购买用来治疗腰伤所用的工业酒精。近日,梁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浦东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司法角度来说,梁某没有核实这个所谓"酒"的来源、成分,就将该"酒"送给了被害人陈某,因此我们认定他也是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只要他给这个液体的原主人打一个电话,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火疗酒精,里面含有甲醇的成分,是不能饮用的。
直到案发,梁某才了解到:这两瓶火疗酒精是属于另外一名宿舍工友的,而此时为时已晚。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送礼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送出去的礼品要清楚地知道礼品的性质和质量,确保安全。一旦发生什么问题,就会给别人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从自身角度来说,无论日常生活中碰到什么东西,一定要符合食品安全、食用有来源的、正品有保障的东西,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也避免给别人带来一定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