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城管【2018】39号文件要求,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9月4日,海陵区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海陵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做好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通知要求海陵区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公共场所和单位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在办公区、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及特定的场所投放不锈钢垃圾分类桶,帖上规范性的标志标牌。 据了解,去年5月底,海陵区教育系统就启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主题是“美丽家园 从我做起”。 宣传活动对有害垃圾、餐橱废弃物、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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