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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不可为,两当事人阻挠执法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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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0: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7日晚19时许,海陵区城管局城南中队中队长魏俊带队对春晖路夜市进行巡查管理。在巡查至春晖园与梅兰路交叉口处,发现有流动摊贩占道擅自摆摊设点,并且播放高音喇叭,严重阻碍道路车辆通行,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城管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当事人荣某停止占道摆摊设点的行为。当事人荣某拒不配合城管队员的管理,并故意推搡阻挠城管工作人员制造冲突,同时联系崔某(荣某的舅舅),谎称被城管工作人员殴打。崔某赶到现场,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直接拿着铁棍对城管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殴打,将执法人员魏俊脸部打伤,并当着围观群众的面恶意散播城管工作人员辱骂、殴打其姐姐、外甥的不实言论。执法现场,城管队员在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同时,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在保护好自身的情况下,报警处置,未与当事人发生冲突,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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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公安机关介入处理,经过公安机关调阅执法视频等相关资料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崔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荣某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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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需要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者多些理解和支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请人民群众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任何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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