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温度适宜,不少居民在小区绿化带里种菜,认为:“种什么花,中看不中用,还不如种菜实用!”乍一听还蛮有道理,新鲜的蔬菜谁不喜欢。可是物业为何千方百计种花不种菜呢?难道真的是物业不作为吗?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小区花池是公共区域,本就是种植花草树木供人欣赏的。我国《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要改变公共部位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也就是说,小区的种菜行为需经业主共同签字同意后方能开种,否则业主可以以侵占公共财物向法院起诉种菜者。
二、种花可以让大家都来欣赏,而种菜不是。尤其是在公共区域种菜只是让种菜者一家享用,一家高兴而已,这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并且想要菜长得好,就要用一些肥料,势必产生一些味道,尤其影响一楼住户和来往行人。
三、种菜并不能达到绿化的效果,蔬菜生长期短,种植前后和收获后地面光秃毫无美感,受季节影响,一年四季不可能常绿,完全达不到绿化的标准。如果为了收成打药造成小朋友误食,后果不堪设想。
四、小区物业管理规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由小区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物业自身也不能擅自将小区花池改种蔬菜。
许多业主满腔热情在小区种菜,殊不知自己的行为既违背了社会主义价值观,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更侵害了他人的权益。
虽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而小区种菜现象依旧多发,这更加警示民众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小区业主在开垦小区菜地之前,应当考虑小区全体业主利益,尊重关心全体业主的想法和感受,努力构建和睦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型小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