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建筑垃圾执法中队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运输单位严肃查处,依法处罚。
3月3日,执法人员巡查至大庆路朱庄地块时,发现渣土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运输单位当日14时前停工整改。执法人员连续监管5天后,发现当事人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该地块仍存在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行为。3月8日,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渣土运输单位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接受处罚并进行了整改,表示今后将切实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主体责任。
下一步,泰兴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工地的巡查频次,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要求,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净车上路,从源头上遏制扬尘污染,切实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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