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出门都不带现金, 实在需要用现金的时候, 往往也会通过手机转账, 跟路人换一点儿。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瞅准了空子, 趁机对有爱心但缺乏防范意识的人进行诈骗。
2018年10月14日11时10分, 泰州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报警称: 其在上海方向广陵服务区加油站附近被骗300元,车号为皖AP0P**,现该车正往江阴大桥收费站行驶。
报警人是一对情侣, 他们在G2京沪高速广陵服务区遇到了借钱的路人, 这对情侣借出钱后发现被诈骗, 于是报警求助。 接警后, 民警立即出警, 于11时30分在江阴大桥收费站将该车成功查获。
车上共有两名女性, 驾驶人刘某以及乘员陈某。
■ ■■■■
乘员陈某交代她是安徽蚌埠人,她在广陵服务区加油站看到两名开车路过的小情侣,就谎称自己未带手机,也没带现金,需要借高速公路过路费,嫌疑人还承诺,她会通过微信转账还给受害人,但是这个微信号并不是她的,是随口说的微信号。
经核实,乘员陈某谎报微信号骗取他人信任,从云A6F***小型越野客车骗得人民币300元;驾驶人刘某某对此事不知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法对乘员陈某作出治安管理5日的处罚, 同时追缴骗取所得的人民币300元, 返还给受害人。
蜀黍提醒在进行网络转账等涉及钱财的操作时,请务必注意当面确认收款;遇上陌生人要求借钱、换钱时,切记要提高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