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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中心招商运营公开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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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7: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简介



古盐运河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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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盐运河广场位于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东南角,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一轴一核三级三城”城市发展新格局的战略部署,计划在古盐运河广场现有空间的基础上,对绿化、游客中心、停车场等进行提升改造,旨在将古盐运河广场打造成兼具生态性、文化性和功能性的环凤城河游览始发站。


为确保该项目高质量建设,泰州文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泰州市文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拟向社会公开招募古盐运河广场游客中心运营合作方(以下简称“应征方”),以垫资建设和承包运营的方式进行合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内容

古盐运河广场现有建筑面积约1927㎡,本次拟引入在建筑施工、招商运营方面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依照我方前期设计要求和施工图,垫资进行游客中心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新增服务配套用房建设以及建筑外立面装修改造。


工程竣工交付后,应征方需将除古盐运河广场949㎡商业面积外的其他用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254㎡)和设施无条件交付我方使用(可使用的具体商业面积如下表所示)。经我方前期测算,房建及内装部分造价预估为906万元,为实现运营方垫付资金平衡,古盐运河广场内的949㎡商业空间及老街北停车场600㎡游客中心整栋拟由应征方负责招商运营,期限为5年10个月(根据招商和工程施工需要,另给予应征方3个月的前期准备免租期),运营产生的收益归应征方所有,用于平衡投资。


可使用的具体商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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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1.应征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并存续经营的企业法人;须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企业诚信,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应征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不列为本次合作意向方:

(1)应征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应征方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应征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名时提供企业征信等佐证材料)


2.应征方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债权债务关系清楚,财务、法律风险可控。(报名时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应征方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色文旅项目运营经验。


合作要求

1.应征方负责整体运营,针对前期装修、设备安装及后期经营中产生的相关经营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应征方需依照我方前期设计要求和施工图进行游客中心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新增服务用房建设及建筑外立面装修改造,我方不再投资建设。若设计需要更改,需经我方同意。


2.古盐运河广场949㎡商业空间及老街北停车场600㎡游客服务中心由应征方负责招商以及后续运营。老街北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招商运营计划由应征方合理安排。


3.招商运营期限从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应征方需在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施工建设并将古盐运河广场游客中心向社会开放使用(其中,非商业运营用房建筑面积约1254㎡交付征集方无偿使用)。


4.室内外装修相关设计和施工需报经景区运营公司属地管理部门同意,物业管理需服从街区物业政策规定。商业运营业态需符合古盐运河广场和老街的业态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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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应征方将营业执照、企业征信、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建筑资质证明、文旅项目运营经验证明等材料发送至邮箱1402101996@qq.com。详细商业面积及方案施工图由征集方提供。


报名截至时间

2023年6月16日17时00分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5151884020



招募须知


1.应征方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作的,我方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


2.各应征方报名成功后,经我方审核后将选定相关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确定最终合作方,并向最终合作方发送书面通知,本次招募泰州市文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无合适意向方,我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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