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省、泰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即日起,靖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3.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4.以宣称“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5.以代办“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的诈骗犯罪。
6.以开展“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诈骗犯罪。
二、线索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3.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坚决依法严惩。
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