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上9点多钟,泰州市交警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市区祥泰路附近有两辆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到现场后,第一时间清理现场,并要求双方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但是,交警在核查驾驶员身份的时候,其中一名驾驶员身份存疑。 这名驾驶员既说不清自己的姓名,又称不记得户籍地址,而他提供的是一本尹姓男子的驾驶证,发证单位为河南的车管部门。经过核查,这本驾驶证的信息属实,但是照片不对。最终这名驾驶员交代,自己姓王,驾驶证是他花7000元在网上购买的,用自己的照片套用了他人的驾驶证信息。 泰州市交警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寺巷中队指导员孙文灶:“无证驾驶对他处以1000元罚款,拘留15天;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对其罚3000元,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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