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靖江市城西派出所公安民警在例行排查中发现朱某某等2人未按规定频次参加区域规模核酸检测,经实地走访典租地,进一步发现二人同住人员郭某某、丁某某也未按规定频次参加区域规模核酸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办工作部署,靖城街道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朱某某等4人的“苏康码”赋“红码”。凡完成核酸检测2次以上的,“红码”转为“黄码”,4次以上的,“黄码”转为“绿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实施区域规模核酸检测是快速筛查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的有效手段。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共同守护靖江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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