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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城市港湾”有了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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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6 14: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由市城管局、市质监局联合制定的《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进一步推动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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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市城管局在市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社区城管服务站、垃圾分类收集点、摊点疏导区、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等场所设立“城市港湾”,免费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受到了市民一致好评。

市质监局发布的《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从建设选址、分类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对“城市港湾”的各项标准进行了明确。

《规范》要求,“城市港湾”分为小、中、大三种类型,根据类型大小,提供应急医药箱、打气筒、擦鞋机、手机充电、体重计、血压计乃至微波炉、电风扇或空调、无线网络、看书购书等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中型“城市港湾”除应配备小型“城市港湾”所列设施外,还应配备桌椅、微波炉、电风扇或空调、无线网络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港湾”除应配备中型“城市港湾”所列设施外,还配建可与图书馆、新华书店联网的城市书房,实现购书、借书、还书、看书等功能于一体。

公厕类“城市港湾”在每天的6:00至21:00免费开放,其他一般类“城市港湾”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正常开放,具备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李桂军介绍:“通过标准的制定,将为城市港湾的建设和服务及其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规范全市城市港湾的建设和服务工作,提升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有助于树立好城市港湾这一个公共服务品牌,便于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让更多市民受益。”

目前,我市已有41个“城市港湾”投入使用,年内还将增设30个“城市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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