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11时许,市公安局滨江新区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水警大队工作人员对八圩港汽渡附近水域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艘装满了零配件的无牌单发动机铁皮船正靠岸卸货,民警对船舶驾驶员吕某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取得船舶驾驶证,没有驾驶机动船舶的资质。民警遂将吕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吕某(男,52岁,淮安市盱眙县人)一直在靖江打零工,4月21日上午8时许,吕某接到老乡请托帮忙,让其驾驶船舶在八圩港澄江路一段来回往返一百米处装卸桥梁配件。因吕某从小生活在船上,跟着长辈学会了开机动船,尽管没有考取过机动船舶的驾驶证,但吕某自认为开船技术还行,短距离应该没问题,于是答应了老乡的请托,驾驶着一辆无牌单发动机铁皮船来回装卸货物。直到上午11时许被民警查获后,吕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
经民警的批评教育,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一定加强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学习。吕某的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