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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提出动产抵押登记相关工作及当事人权益保障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回应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第23号),动产抵押登记相关工作已于2021年1月1日起由人民银行承担,如有需求请咨询人民银行。
具体公告内容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为保护动产抵押登记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抵押过程中的债权风险,市场监管部门提示:
2018年9月1日至2020 年 12 月 31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历史登记信息,可以在统一登记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在线查询。
2018年8月31日前,在市场监管(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场办理,未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历史登记信息,在过渡期内(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仍由抵押人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在线无法查询。
特别提示
抵押权人在办理
市场主体动产抵押登记前
请务必先行查询抵押人
相关动产抵押历史登记数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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