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19号通告》精神,在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我院决定自即日起,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线下庭审和现场执行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恢复法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接待室、信访接待室对外服务。
二、恢复法院机关线下庭审以及执行局的现场执行活动。
三、进入法院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扫描场所码、保持一米线距离,泰州市外来泰返泰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业务办理完结的人员须尽快离开诉讼场所,请勿聚集和逗留。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