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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是以助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激发全市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计划项目。
具体怎么申报呢
一起来看看吧
在泰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备案单位,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拥有有效注册商标(或经商标权利人合法许可使用),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5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或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且同时拥有PCT专利申请1件以上。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发明人奖或省专利项目奖的企业,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知识产权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达5%以上。
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形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环境调查报告
制定支撑企业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建立专利信息利用机制
加强专利创造和布局
提升商标品牌影响力
推动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体系
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
发挥项目示范效应
申报单位应准备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各市(区)可申报项目10项。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组织受理和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泰政发〔2020〕15号),全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动采用指标量化的方法进行积分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后,研究确定2022年度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入选项目。
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项目实施期满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
已承担过省、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或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单位承担立项后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申报单位申报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以其他项目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申报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在网上申报时,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泰企通”服务平台开展注册登录、线上申报。企业申报用户操作手册通过“泰企通”企业申报服务群下载,QQ群:863396454,技术咨询热线:0571-88231139、88231961、88231952。
(https://www.taizhou.gov.cn/tqy/tz/tzindex.aspx)
网上申报时间为
3月30日-4月29日
逾期系统将关闭
企业们快来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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