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发出《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函》,要求全市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依法经营,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函》要求,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政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没有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将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市民如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其他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