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晚,周山河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凤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查,熊某某(男,26岁,泰州人)3月19日从省内疫情发生地返泰,社区工作人员随即要求其实行居家医学观察,必要外出时应向社区报备。3月24日晚,熊某某拒不服从管理,未向社区报备,私自外出。
熊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熊某某罚款200元。目前,熊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特定人员应自觉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擅自外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