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政策太好了!歇业备案后,可以给自己一个喘息的空间,‘停机保号’一段时间,好好思考经营策略等问题,争取歇业结束后东山再起。”3月17日上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泰州驰辉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不到20分钟就完成了“歇业备案”的相关手续,她非常激动地说。
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设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选择歇业。歇业期间,市场主体能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这样市场主体就可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可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出。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调整情况随时恢复营业。
泰州驰辉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销售和机械设备进口销售,由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遇到了一定困难,便打算直接注销公司。
3月16日下午,公司负责人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咨询企业注销流程,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了她。听说公司的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向她介绍了歇业登记制度,称这样可以给公司个缓冲的机会。公司负责人当即改变了主意,决定改办歇业备案。
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歇业登记制度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制度选择、助企纾困的新举措。市场主体申请歇业后,其企业名称、商标、专利等信息均可以继续保留,主体资格仍然有效,最大程度保证了市场主体经营的连续性;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身实际"休眠"调整,寻找新机遇"逆风翻盘"。
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已新增"歇业备案"业务模块,相关市场主体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申报办理,全程仅需填《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