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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如此简单的常识
早已深植在我们的心间
但有些人依旧我行我素
3月4日13时许,泰兴大队民警开展酒驾整治工作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沿5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被执勤民警拦下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一身酒气,便立即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王某表示自己知道
喝酒后不允许驾驶机动车
但侥幸心理作祟
自以为不会碰上民警查车
结果……
经查,王某不仅酒后驾驶无牌证三轮摩托车,而且王某从未取得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也处于未按规定投保的状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王某的多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数错并罚,决不姑息
一时侥幸却带来一身错!
蜀黍在这里再次劝大家
不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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