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好好的一个小区都不如别人家的拆迁安置房,开超市作为业主的我们拍双手欢迎,但是这个位置我们不答应。
首先第一、超市可以开在小区外面的门面房处;
第二、为什么要占用我们的业主的活动中心;
第三、物业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了没,业主完全不知情;
第四、对于所有物业对小区的广告及其他收入你们进行公示了吗。
就小区内开超市,小区的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有关超市问题无果,更是打遍了所有的市相关部门电话进行投诉,没有哪个部门能直接解决问题,所给的回复都是说在整改,这都整改一个多月,没刚任何整改,今天超市正式开业,请问那些相关部门整改后的方案是允许*大商住小区内允许开超市的吗?住建局你们知道吗?
还是*大的鹏基物业后台硬,我们业主抗衡不了!
物业还私自在小区内的道路上安装电动三轮车充电座,这种露天的接电和安装插座万一雨天漏电了触到人这不是祸害吗?为什么就不能安排到地上室去呢!
对于*大华府鹏基物业的种种形为我们不能理解,我们业主的安全和利益谁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