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靳新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靳新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2.1建设地点:靳新社区 2.2建设规模:靳新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JDDL-202205 | 靳新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靳新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约120万元 | 30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核后一周内,付审定价的30%,余款分别在第一年付款日满一年支付30%,满两年支付40%。(所涉付款均不计利息)。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①☑ 自2019 年 1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 自2019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③☑ 自2019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1年10月-2022年01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2月2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至 泰州市永定西路258号丝绸之路泰州广场3-222招标代理部 购买招标文件;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5日14时30分,递交地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招 标 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靳新社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陶主任 电 话:158508513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永定西路258号丝绸之路泰州广场3-222 电子邮箱:935627383@qq.com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3952608787 0523-821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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