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期间,根据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期间,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发动村(社区)力量900余人次,组织重点时段集中管控5次,有效劝阻燃放行为26起,查处违法燃放案件1起,行政罚款处罚1人,禁放区违规燃放引发火警、伤害事故均“零发生”,市区空气质量比往年同期明显提升。
但严管之下仍有“漏网之鱼”。2月5日,在三江路某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炸坏了一辆汽车的引擎盖。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燃放爆竹的唐某传唤至派出所。唐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15日是我国传统节日元宵佳节,按照靖江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大查禁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靖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市行政区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通报纪委监委机关。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
请市民朋友们
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共同保护我们的蓝天碧水
过一个环保、安全、祥和、文明的元宵佳节!